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鉅亨網新聞中心第二條第49款1.事實發生日:105/03/092.公司名稱:基勝(開曼)控股股份有限公司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5.傳播媒體名稱:不適用6.報導內容:不適用7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辦理。8.因應措施:無9.其他應敘明事項:(1)本公司104年12月21日董事會決議擬按本公司新章程規定分派104年度員工酬勞 新台幣913,878元及董監酬勞新台幣5,483,268元,均以現金方式發放。(2)以上決議數與104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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