http://goo.gl/aifZ8l

(中央社記者余曉涵台北6日電)颱風尼伯特來勢洶洶,勞動部今天提醒,如果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,勞工可不出勤。 勞動部說,颱風天勞工是否出勤,應以「安全」為首要考量。依照「天然災害發生事業單位勞工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要點」,颱風發生時,如工作地、居住地或上班必經途中任一轄區首長已通告各機關停止上班,勞工因而未出勤者,雇主不能扣發工資,也不得視為曠工、遲到或強迫勞工以事假或其他假別處理,且不得強迫勞工補行工作、扣發全勤獎金、解僱或為其他不利的處分。 勞動部強調,出勤勞工,雇主則是給當日工資外,要加給勞工工資,並提供交通工具、交通津貼或其他必要的協助。 但因業務性質需要,需特定勞工照常出勤者,應由勞雇雙方於事前約定;有工會者,應徵得工會同意,無工會者,應經由勞資會議同意。 勞動部提醒,天然災害發生時勞工的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事項,除其他相關法令已有規定者外,勞雇雙方應參照該要點,事先於勞動契約、團體協約中約定或工作規則中規定。1050706
241E0D2AF41A3685
arrow
arrow

    th15rt1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